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。在2016年的基础上,全面加强易地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,到2018年上半年,实现“十三五”搬迁对象全部入住安置新区,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5.24万人的搬迁任务。
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扶持工程。结合年度脱贫对象的实际情况,发展桑蚕、核桃、葡萄、贷牛(羊)还牛(羊)、跑山鸡等相应的特色种养产业项目。扶持对脱贫致富贡献大的经济合作组织,通过引导促进相关经济组织发展。
着力补齐公共服务“短板”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畴,提高低保标准,实现应保尽保。在开展医疗机构与贫困村结对服务的基础上,实施“四个一批”健康扶贫工程,落实医疗结对帮扶制度和个人健康医疗服务,使之更大面积覆盖患病贫困群众。
加强小额信贷金融扶持工程。以贫困户自贷为主,委托借贷为辅,继续发放贫困户信用贷款。同时,加强贷后检查监管工作,组织相关部门对经营主体、贫困户进行贷后检查,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
(潘康生)
转自: